一、定金和实际损失如何赔偿
定金和实际损失赔偿规则如下:
定金方面,根据《民法典》,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若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受损方需证明损失的存在及数额。当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时,对方可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主张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并用。应权衡哪种方式对自己更有利,若实际损失远超定金,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若适用定金罚则更划算,则选择定金罚则。
二、定金与实际损失赔偿顺序及比例咋定
定金与实际损失赔偿顺序和比例,依《民法典》规定,定金和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同时并用,非违约方可择一主张。
选择定金赔偿时,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若定金罚则下的赔偿低于实际损失,非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赔偿。
选择实际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约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如主张定金对非违约方更有利就选定金,若实际损失远超定金数额,可主张实际损失赔偿。赔偿时遵循填平原则,弥补损失即可。
三、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赔偿顺序及比例咋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只能择一适用。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利益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主张。
若选择定金罚则,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若选择违约金,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在探讨定金和实际损失如何赔偿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定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当事人还可就超出定金数额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并且,在确定实际损失时,需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撑,比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凭证等。同时,如果涉及多方责任,赔偿的分配也会更为复杂。要是你在定金和实际损失赔偿方面遇到难题,不确定该如何计算赔偿金额、收集证据,或者对这类赔偿问题还有其他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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