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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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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1 · 1983人看过
导读:要约收购有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两种方式。全面要约是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的要约,适用于收购人想取得目标公司绝对控制权、实现全面整合等情况,完成后目标公司可能全被纳入控制体系。部分要约是收购部分股份,收购人可依战略定比例,能在不获全股时达相对控股或影响决策目的,还可控制成本。
要约收购有哪些方式

一、要约收购有哪些方式

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两种方式。

全面要约是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当收购人想取得目标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实现对公司的全面整合等情况下会采用。这种方式意味着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可能会被完全纳入收购人的控制体系,原股东将全部出让股份。

部分要约则是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人可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确定收购的股份比例。部分要约能让收购人在不获取全部股份的情况下,达到相对控股或一定程度影响目标公司决策的目的,在获取公司控制权的同时,也能适当控制收购成本。

二、要约收购在法律上有啥限制条件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要约收购限制条件如下:

持股比例触发: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

要约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要约撤销限制:收购要约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变更限制: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且不得存在降低收购价格、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等情形。

支付方式:应按要约约定的形式支付收购价款。

三、要约收购法律上对收购比例有啥限制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若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

若收购人拟通过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也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

当探讨要约收购有哪些方式时,除了常见的要约收购方式本身,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要约收购的价格如何确定,合理的价格确定机制对于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都至关重要,它会影响到收购的成败和双方的利益。另外,要约收购的期限规定也不容忽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收购流程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关键。若你对要约收购方式、价格确定、期限规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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