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1 · 1160人看过
导读: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可按两步处理。一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30日即视为送达,对方未到庭可缺席判决。二是若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先申请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准予。同时,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以提高胜诉几率。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若对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若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之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需注意准备好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事实,以增加胜诉几率。

二、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法院会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法院会按以下流程处理。首先,若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若未宣告失踪,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会正常开庭审理。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第一次起诉时,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待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会增加。

三、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公告送达后判决有效吗

公告送达后判决通常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只要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公告送达,且审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作出的离婚判决就具有法律效力

判决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不过,若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当事人可通过上诉或申请再审等途径解决。

在探讨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当成功离婚后,若涉及财产分割,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财产执行可能会面临困难。而且,若有子女抚养权问题,找不到对方也会影响抚养权的确定以及后续探视权的安排。这些情况都会让离婚过程变得更加复杂。如果您在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时,还在为财产执行、抚养权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发愁,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