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明律师,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9年开始投身法律行业,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7478,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西九江,办公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园艺路九江仲裁大厦四层。他毕业于九江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
执业至今,王泽明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代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70%。同时,他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常见民商事领域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运用多方谈判与诉讼策略相结合的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泽明律师身兼多职,他不仅是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九江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讲师、九江学院校友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招标方依法依规取消不合格中标候选人资格案”是王泽明律师的经典案例之一。这是一起因招投标资格争议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江西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A公司)被公示为“XX区XX中心二期”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因业绩不符被其他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九江XX投资建设有限公司(B公司)经专家会审,取消了A公司的中标候选人资格。A公司不服,将B公司及后续中标单位江西XX建筑有限责任公司(C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中标资格或赔偿约1045万元。
王泽明律师作为B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招标文件解释与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展开系统性抗辩。他紧扣招标文件文义,指出“完成过”应理解为单个合同达到规定金额与面积的业绩,A公司以多个合同累计业绩投标不符合要求。同时,他强调B公司组织专家会审的程序正当,《专家会审意见》应作为认定事实的关键依据。对于A公司索赔的巨额损失,王泽明律师也一一进行驳斥,指出其索赔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此外,他还指出C公司与本案争议无涉,应驳回A公司对其的全部诉请。
最终,江西省XX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王泽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不仅使B公司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也维护了招标文件的严肃性及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对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秩序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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