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周耀东律师是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他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丰富的经历让他在法律领域积累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案件经验丰富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他深耕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占比约70%。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也承办了50余件案件,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方面,占比约30%。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的A与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A以自己名义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C公司成立。B公司认为A欠付租金及场地占用费,将A诉至法院。周耀东律师代理A,提出A主体不适格,应驳回B公司起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实际承受权利义务的主体系C公司,相关租金支付、协议签订等均以C公司名义进行,所以A不应承担责任。
核算租金数额
对于B公司诉请的租金数额,周律师指出,C公司已支付5万元保证金,且有设备折现款5万元应从租金中扣减,C公司实际欠付租金为140610元。此外,B公司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影响承租人使用,应相应减少租金。
驳回利息诉求
关于资金占用利息,周律师认为,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多次疫情反复,C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巨额经济损失,拖欠租金并非有意为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B公司主张的LPR四倍利息于法无据。
案件圆满解决
经庭审直播开庭,庭后周律师与法官及对方代理律师沟通,最终对方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他还有众多胜诉经典案例,如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