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戴新进律师于2019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4611。其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2008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是律所合伙人、盈科无锡婚姻家事部成员、盈科无锡刑事事务部核心成员,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婚姻家事案例
2021年,姜某欠款2年不还,戴律师接受王某委托,将债务以夫妻共同债务起诉,最终成功追回欠款。2022年,某李姓女子婚后拒绝同居,戴律师接受委托为其提起诉讼,全额追回20万元彩礼和部分赠与。苏北王姓女子获赠30万元后与他人结婚怀孕,戴律师受托成功为男方追回28万元。2024年,汤某委托起诉离婚,男方逃避,戴律师说服法院建立警法联动机制找到男方,经多次开庭及调解,双方顺利离婚。同年,女子吴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戴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证据,使法院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刑事辩护案例
2021年,货拉拉司机刘某被控强奸(未遂),检察院建议量刑1年6个月,戴律师通过阅卷、了解情况,成功说服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起诉,最终判决10个月。同年6月,重庆单亲妈妈被控诈骗,戴律师从多方面争取使其获缓刑。2023年,装修公司王某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检察院建议判处3年,戴律师发现证据瑕疵,为其争取1年6个月有期徒刑。2024年5月,境外回国何某被控电诈罪,戴律师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后经沟通使公安分局撤销案件。同年9月,王某被控故意杀人罪(未遂),戴律师为其争取罪名变更及缓刑支持,法院判处缓刑2年10个月。
其他典型案例
江阴市杨XX以招嫖形式诈骗嫖客75800元,公诉机关原建议量刑两年,后改为一年六个月。戴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量刑偏重并可适用缓刑,提出认定自首、积极全额退赃、有立功及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意见,认定自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执业荣誉佳绩
2020年戴新进律师成为盈科律师合伙人之一。2022年获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年入选“盈科全国青工委2023年第一期青年领军人才训练营”参加集训,年底荣获盈科北京总部“2023年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此外,他还热心公益,在网络普法平台5年累计服务1.6万人并获全五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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