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算是自然离婚财产
法律上没有“自然离婚财产”的概念,你想问的可能是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取得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多属共同财产,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赔偿或补偿,明确只给一方的遗嘱或赠与财产,属个人财产。
分割财产时,需证明财产存在及取得时间,可提供银行流水、产权证书、购买合同等证据。若对财产性质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律和证据判定。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规则:
1.协议优先原则:双方可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书面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对双方具约束力。
2.法院裁判原则:协议不成时,法院按《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核心判决。均等分割为基础,结合实际调整比例
如直接抚养子女方、女方可酌情多分;因重婚、家暴等过错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请求多分。
3.惩罚性规则: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时应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1092条)。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特殊权益,法院依法予以保护。
当探讨什么算是自然离婚财产时,除了明确其定义,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自然离婚财产分割后,若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对于自然离婚财产中的知识产权收益等特殊财产类型,其分割方式也有特别之处。如果您在自然离婚财产的认定、分割以及后续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只需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复杂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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