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有欺诈情况能否解除合同
若股权转让存在欺诈情形,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受欺诈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后,合同自始无效。若受欺诈方不主张撤销,仅以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一般较难得到支持,因为合同成立且无其他法定解除事由时,不能随意解除。
所以,关键在于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及受欺诈方是否行使撤销权,一旦行使,合同效力将发生变化。
二、股权转让欺诈致损,能否依法撤销合同
股权转让欺诈致损,受欺诈方通常能依法撤销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股权转让中,若转让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受让方基于错误认识签订合同,受让方就可认定为受欺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受欺诈方可行使撤销权。
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返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赔偿相应损失。不过,受欺诈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转让方存在欺诈行为。
三、股权转让欺诈受损,可依法获赔偿吗
若股权转让中存在欺诈,受损方可依法获赔偿。根据《民法典》,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股权转让协议被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股权转让受欺诈方,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撤销协议并要求欺诈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如股价差价损失、交易费用等合理开支。
当我们探讨股权转让有欺诈情况能否解除合同这一问题时,其实还关联着一些后续事宜。若合同因欺诈被解除,转让方需要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受让方则需返还股权。此外,受让方还有权要求转让方赔偿因欺诈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比如为此次股权转让支付的评估费、律师费等。若你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遭遇欺诈,对合同解除后的款项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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