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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什么情况不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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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630人看过
导读: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以下情形通常不判离婚:一是缺乏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离婚事由且无充分证据;二是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愿改善关系,存在和好可能;三是起诉方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四是女方处于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除外)。
开庭时什么情况不判离婚

一、开庭时什么情况不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以下情形通常不判离婚:一是缺乏法定离婚事由,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况,法院一般不判离。二是当事人态度上有和好可能,比如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表达愿意改善关系,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三是证据不足起诉方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难以支持离婚诉求。四是特殊时期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二、哪些情形开庭不判离婚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下常见情形开庭通常不判离婚:一是缺乏法定离婚理由。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一方仅以日常琐事争吵等起诉,又无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难判离。二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且对方不同意。司法实践中,若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为给双方和好机会,第一次起诉常不判离。三是有和好可能。庭审中若有证据显示夫妻有和好迹象、双方仍有感情基础,法院也不会判离。

三、哪些情形开庭会判离婚

根据《民法典》,以下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应判离: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实践中,法院判离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需结合具体案件证据认定。

当探讨开庭时什么情况不判离婚,除了常见的法定情形外,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夫妻双方感情虽有矛盾,但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在庭审中表现出积极修复关系的态度与行动,法院可能会认为双方仍有和好可能而不判离。另外,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为了更妥善处理,法院也可能先不判离。若你对不判离婚的后续程序、再次起诉的条件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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