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已婚男子为情人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已婚男子为情人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2015人看过
导读:已婚男子为情人买房,其配偶通常有权要回。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男子未经配偶同意买房,超出日常合理处分范围,侵犯配偶权益。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配偶可起诉确认赠与无效,要求情人返还房产或购房款,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
已婚男子为情人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一、已婚男子为情人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已婚男子为情人买房,其配偶通常有权要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男子未经配偶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为情人买房,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合理处分范围,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这种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于无权处分。配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情人应返还房产。若房产已过户,可要求办理过户回转手续;若无法返还房产,可要求情人返还购房款。因此,已婚男子为情人买的房子,其配偶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二、已婚男赠情人房子,配偶能否依法索回

配偶通常能依法索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已婚男赠情人房子,该行为并非为了满足夫妻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配偶同意,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此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所以,配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索回房子。法院一般会支持配偶诉求,判决情人返还。

三、已婚男赠情人财物,配偶依法索偿胜算几何

在这种情形下,配偶依法索偿胜算较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共有。未经配偶同意,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情人,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也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因此,赠与行为通常会被认定无效。当配偶请求返还赠与财物时,法院一般会支持,法院会综合考虑赠与财产的性质、来源、金额等因素,判决情人返还相应财物。若财物已无法返还,可能需按财物价值进行折价赔偿

当探讨已婚男子为情人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房子本身能否追回,还涉及一些相关情况。比如若房子已过户到情人名下,追回过程中可能面临复杂的产权变更手续。另外,购房资金来源也很关键,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以侵犯其财产权益为由参与追讨。而且在追讨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大量证据的收集与整理。要是你在类似房产追讨、财产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