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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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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756人看过
导读:破坏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相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有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其他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此罪主观方面为故意,明知行为会造成毁坏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满足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侦查,行为人或面临刑事处罚。
破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破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破坏财物罪全称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私财物的毁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若满足上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行为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二、破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数额标准,一般而言,“数额较大”指毁坏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指毁坏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此外,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等情形也可能构成本罪。

三、破坏财物罪从轻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刑法》及相关规定,破坏财物罪从轻量刑情形如下:

1.自首犯罪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处罚。因其主动认罪,节省司法资源,体现悔罪态度。

2.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处罚。立功行为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3.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应从轻处罚。其在犯罪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

4.积极赔偿: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酌情从轻处罚。这一定程度弥补被害人损失,缓和矛盾。

5.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因偶然因素犯罪的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可酌情从轻。

当了解破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坏财物达到立案标准后,具体的量刑是怎样的呢?根据法律规定,量刑会依据破坏财物的价值大小、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判定。此外,若犯罪嫌疑人积极对被破坏财物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这对量刑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些都是在实际法律应用中常遇到的问题。如果您对破坏财物罪立案后的量刑、赔偿与量刑关系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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