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背景打造专业实力
洪昊律师隶属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服务地区为北京。他有着丰富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如今是该律所的合伙人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尤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同时在家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方面也有深厚的实务经验,处理过近千余件相关案件,涉及金额上亿元。其团队成员背景多样,还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二、建房纠纷引发法律难题
在实际案件中,邻里之间因建房问题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上诉人(原审被告)程XX、王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杨某某的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一案便是典型。原告在经过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但施工过程中,邻居(被告)以原告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其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导致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三、专业代理力破案件僵局
洪昊律师接受原告委托,代理其参加一、二审诉讼。一审中,他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精心组织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进行现场勘验,有力地证明了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二审时,针对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等抗辩理由,洪昊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指出其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
四、公正判决维护合法权益
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过,对于原告主张修建22厘米高散水的请求,因必要性不足未获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洪昊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也为众多面临类似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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