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认定财产时,一方造成的债务怎样处理
离婚认定财产时,一方造成的债务处理需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若为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债务、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等)产生的债务,依法应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偿还。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认定债务时,一方恶意举债法律如何判
离婚时一方恶意举债,法律通常会按以下规则判定:首先,若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另一方未事后追认,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其次,法院会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如债权人与举债方的关系、债务形成时间、款项交付凭证等,若存在虚构债务情形,对虚构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三、离婚一方恶意举债,债权人权益法律咋保障
离婚一方恶意举债时,债权人权益在法律上有相应保障。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可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若一方恶意举债且不符合上述条件,债权人只能向举债方主张债权。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与债务人之间的关联性。若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借贷关系,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追讨欠款。若债务人恶意逃债,债权人可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在探讨离婚认定财产时,一方造成的债务怎样处理这一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双方也都有偿还的责任。但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通常由负债方独自承担。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债务性质的界定有时并不清晰,可能会引发双方的争议。要是你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上存在疑惑,不确定债务性质,或者不知道如何承担债务,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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