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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间能否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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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5 · 1690人看过
导读:羁押期间可以做伤情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规定,对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需重新鉴定或精神病医学鉴定,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进行。在羁押时,若因正当防卫认定等需确定身体损伤情况,可启动鉴定程序。办案机关可委托有资质机构鉴定,被羁押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申请,经批准后开展。
羁押期间能否做伤情鉴定

一、羁押期间能否做伤情鉴定

羁押期间可以做伤情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在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若因案件需要确定其身体损伤情况,比如涉及正当防卫认定、伤害后果程度等问题时,可依法启动伤情鉴定程序。办案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等根据案件侦查、审查需要,可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被羁押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申请进行伤情鉴定,经办案机关批准后开展。

二、羁押期间做的伤情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羁押期间做的伤情鉴定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只要该鉴定是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作出,就合法有效。

不过,若存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质、鉴定依据明显不足等情形,当事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结果可能会推翻原鉴定结论。

三、羁押外做的伤情鉴定在法律上有效吗

羁押外做的伤情鉴定一般是有效的,关键在于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才有效。若在羁押外,是由办案机关委托经法定程序登记、认可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的伤情鉴定,且遵循鉴定标准、方法和规程,该鉴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若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质,或程序违法、鉴定依据明显不足等,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准许后,原鉴定可能无效。

当探讨羁押期间能否做伤情鉴定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相关的重要内容。比如在羁押期间做伤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般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等步骤,且不同情况的鉴定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另外,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又该如何处理,通常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等。若你对羁押期间伤情鉴定的程序、结果异议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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