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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子女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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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5 · 1271人看过
导读:死亡子女的配偶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遗产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含配偶、子女、父母等。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子女死亡后,其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相应份额。如被继承人去世,死亡子女配偶符合条件可参与继承。但有遗嘱时,按遗嘱分配遗产,遗嘱优先。
死亡子女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一、死亡子女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死亡子女的配偶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而子女死亡后,其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其子女已死亡,那么子女的配偶在符合法定继承条件下,可参与继承该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过,如果存在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来确定遗产分配,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死亡子女配偶继承权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死亡子女配偶的继承权判定需分情况。若死亡子女先于其父母死亡,其配偶通常无对死亡子女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对于死亡子女的遗产,若有遗嘱且指定配偶继承,配偶依遗嘱继承;若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与死亡子女的父母、子女共同分割遗产,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情况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三、死亡子女配偶继承权丧失情形有哪些

死亡子女配偶一般指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依《民法典》,其继承权丧失情形与一般继承人相同: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但若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若存在上述第三至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

在探讨死亡子女配偶是否有继承权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死亡子女留有遗嘱,遗嘱明确规定了配偶的继承份额,那么配偶将按照遗嘱继承。另外,在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即便死亡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他们也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如果对于死亡子女配偶继承权的具体范围、遗嘱继承的效力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一直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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