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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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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4 · 1401人看过
导读:61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一般标准大体一致,但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上有别。赔偿项目含医疗费、误工费(有劳动收入时)等,按实际合理费用算。残疾赔偿金依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地相关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19年;死亡赔偿金同样按该标准算19年。造成精神损害可主张抚慰金,数额由法院依多种因素确定。
61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61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61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体一致,但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计算上有差异。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若仍有劳动收入)、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按实际发生合理费用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19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19年计算。

此外,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

二、61岁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有啥法律依据

61岁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1岁虽可能已达退休年龄,但如有证据证明其仍有实际劳动收入,因侵权导致收入减少,可主张误工费。其他赔偿项目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无异,按实际损失及法定标准计算。

三、61岁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61岁的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要该61岁的人符合法定情形,就能主张。

比如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或是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也可索赔。不过,主张需有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存在、自身精神受损及两者的因果关系。法院会依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当探讨61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时,除了基本的赔偿标准,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期限,61岁的受害人赔偿期限会相对有所调整,一般会根据实际减少的劳动能力年限来确定。另外,后续治疗费用也是一大要点,如果因人身损害还需要后续治疗,这部分费用同样在赔偿范围内。若你对61岁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赔偿项目的确定等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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