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案件代理
李岩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在孙XX诉广东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XX司等劳动争议案中,申请人称2021年X月2日入职,因公司扣发绩效致基本工资不足,于2025年5月X日被迫离职,提出多项诉求。李岩律师为被申请人辩称,指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显示2021年X月13日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不存在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工资由基本工资加提成构成不存在差额等。
案件关键证据梳理
庭审中,申请人提供多组证据,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未足额支付情况。被申请人也提供了休假截图、经销商发放工资记录等证据。李岩律师依据双方证据,精准梳理劳动关系存续、薪资发放等关键证据,为后续辩论做准备。
仲裁委最终裁决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为2021年X月13日至2025年5月X日。因被申请人发放工资长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申请人离职理由成立,被申请人应补齐差额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被申请人XX深圳XX司独立承担责任,XX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部分请求未获支持。
律师专业能力展现
此案充分展现李岩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他能精准把握案件焦点,依据法律法规和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有力辩护。通过严谨的质证和辩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积累了丰富的劳动争议维权实操经验,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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