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资历
魏潭良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她在行业内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如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
二、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魏潭良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三、典型案例成果显著
以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为例,该案件由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XX)豫01XX刑初XXX号,核心案由是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是XX足浴客户经理,由魏潭良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对冯XX的量刑建议是3年,而在魏潭良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为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成功将刑期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显著。同案其他被告人量刑情况各异,组织者(主犯)刘X被判处11年并处罚金600万,郭XX被判处9年并处罚金20万,杨X被判处8年并处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吴XX被判处3年6个月,李XX被判处3年,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窝藏罪的李X、孙XX被判处2年。
四、案件关键认定与判决结果
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判决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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