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有权和儿子争家产吗
女儿有权和儿子争家产。在我国,继承权男女平等。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女儿和儿子在法定继承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当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时,子女都有权参与遗产分配,一般情况下应均等分割。
不过,如果被继承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应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此时可能出现女儿、儿子继承份额不同的情况。若女儿认为遗嘱存在无效情形,如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受胁迫等,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确认遗嘱无效,进而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女儿争家产在法律上有哪些依据
在我国,女儿争家产主要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男女平等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已婚、未婚。
法定继承情形下,若被继承人未留遗嘱,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配偶、父母、其他子女共同继承遗产,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遗嘱继承时,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女儿按遗嘱继承相应财产。若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女儿保留必要份额,处理遗产时应先为其留下必要份额,剩余按遗嘱分配。
三、女儿争家产法律上的分配比例如何确定
女儿争家产,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嘱可自主决定各继承人分配比例。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中,女儿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有平等继承权,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分配。
当探讨女儿有权和儿子争家产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父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即便女儿有法定继承权,也需按照遗嘱执行。另外,若女儿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割家产时,是可以适当多分的。这些相关的法律细节在实际的家产纷争中非常重要。要是你在女儿争家产、遗嘱效力、赡养与继承份额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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