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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独有房产是否为共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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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1 · 1333人看过
导读:婚姻期间独有房产是否为共同资产需分情况判断。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未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属个人财产;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为共同财产。受赠与或继承所得房产,明确只归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未明确的属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独有房产是否为共同资产

一、婚姻期间独有房产是否为共同资产

婚姻期间独有房产是否为共同资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未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非共同资产。

若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房产仍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产是婚姻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一方在婚姻期间受赠与或继承所得房产,赠与合同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未明确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二、婚姻期间一方继承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该房产只归夫妻中一方所有,那么此房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指定的,继承所得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中一方受赠房产是否属共同财产

婚姻中一方受赠房产是否属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赠与合同明确表明该房产只赠与夫妻一方,根据《民法典》规定,此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赠与合同未明确房产只归一方所有,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若房产是在结婚登记前受赠,一般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若在结婚登记后受赠,无明确约定时通常为共同财产。

当探讨婚姻期间独有房产是否为共同资产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该独有房产在婚后有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资产呢?一般情况下,自然增值部分可能仍属于个人,但若是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等产生的增值,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资产。另外,如果在婚姻期间对该独有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修缮费用及由此带来的房产价值提升又该如何界定呢?这些问题都与核心问题紧密相关。若你对婚姻房产资产界定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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