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总有一些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脱颖而出,衣超律师便是其中一位。衣超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他现任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还兼任烟台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的重要职务,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衣超律师的专业风采。2017年1月22日,原告XX公司与被告汕头市XX药业有限公司、张XX、张XX签订了《借款协议》,汕头XX向原告借款1.1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5.5%,违约需承担高额违约金和债权实现费用,张XX、张X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汕头XX还款1200万,并承诺后续再还1000万。此前原告已起诉要求偿还8800万,法院也作出了生效判决。此次原告针对剩余的1000万本金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再次提起诉讼。并且在2018年5月,原告还分别与被告张XX、张XX、张XX签订了《保证合同》,张XX、张XX以房产抵押,张XX以股权质押。然而,各被告都未履行剩余还款及担保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衣超律师与同事成XX接受原告委托代理此案。在办案过程中,衣超律师首先进行了精心的准备。他认真梳理案情,扣除此前已判决部分和已支付利息后,向法院提出了明确的诉请,包括要求被告偿还1000万本金、借期内利息605万,以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至实际还清之日,以及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在组织证据方面,他提交了多份关键证据,(20XX)鲁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证明借款事实和分段起诉依据,《借款协议》和银行承兑汇票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四份《保证合同》确定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委托代理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证明律师费实际支出。
在法庭质证与辩论环节,衣超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当被告提出已付利息应扣除的辩解时,他凭借证据有力地确认了利息支付事实;面对被告关于违约金过高和“一事不再理”的抗辩,他依据法律规定指出违约金主动降至年利率24%是合理的,且本案主张的是剩余债务,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担保责任,他坚定的主张张XX、张XX、张XX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山东省烟台市XX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汕头市XX药业有限公司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相关费用,被告张XX、张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因张XX、张XX的房产抵押和张XX的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该三名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衣超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水准、勤勉的态度和高效的作风,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担当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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