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法律人士,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起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集中在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在律所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尤为突出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在专业领域方面,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他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一直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为刑事类型案件。此外,他还在媒体上有较高的曝光度,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同时,他还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在实际案例中,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论证放贷收息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而非受贿,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进行辩护。针对滥用职权罪,他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虽然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陈晓伟律师的辩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他成功将59.5万元的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的减轻奠定了基础。他提交的详尽辩护意见,虽未被完全采纳,但为法庭在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依据。他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在刑事司法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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