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起开始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涵盖全国刑事业务,主要服务区域集中在北京,其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拥有众多职务与称谓。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并且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在专业领域方面,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为刑事类型案件。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此外,他还在媒体上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在行业贡献上,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以许X案为例,能充分展现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在会见许X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后,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在放贷收息方面,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在高价交易方面,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针对滥用职权罪,他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三个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放贷收息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在本案中,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专业辩护影响了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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