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晓伟,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自2004年起,陈晓伟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算起来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不仅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且在刑事领域实战经验丰富。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
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陈晓伟有着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他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更是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同时他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陈晓伟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十分复杂。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关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民间借贷,还创造性提出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关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没有明确规定催缴配套费是相关人员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虽然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陈晓伟律师的价值十分突出。他成功将59.5万元的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大幅降低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的减轻奠定了基础。他提交的详尽辩护意见为法庭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事实和法理依据。他面对复杂的多项指控,进行了全方位辩护,彰显了专业精神,也实现了“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远低于预期的刑期。
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像陈晓伟这样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过硬的律师,确实值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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