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截止至今已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件,业务主要集中在全国刑事领域,其中北京是其主要服务地区。他所在的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在法律行业身兼数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也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从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在专业领域,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同时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此外,他还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以许X受贿、滥用职权案为例,能充分体现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案件中,被告人许X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在会见被告人许X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后,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对于受贿罪指控,在放贷收息方面,律师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在高价交易方面,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提出多种合理怀疑。对于滥用职权罪指控,律师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三个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最终,法院虽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在受贿罪中,将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为量刑减轻奠定基础。陈晓伟律师的详尽辩护意见虽未被完全采纳,但为法庭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依据。他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在复杂的多项指控中进行全方位辩护,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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