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例如,双方可协商每周探望一次,每次时长及具体方式等。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年龄、双方生活状况等因素判决探望方式和时间,如确定每月某几天的特定时间段探望等。若出现探望影响孩子心理健康等情况,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不利因素消除再恢复。
二、男女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特别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例如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该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
若涉及离婚分割,一般会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也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比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三、男女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男女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夫妻双方也可通过书面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
当我们探讨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时,其实这背后有着诸多考量。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探望的频率、时长等都需综合家庭实际情况来定。若一方在探望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可能会依法中止其探望权。那么,您在离婚后子女探望方面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如何申请增加探望次数,或者探望过程中遭遇阻碍该如何解决。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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