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有没有探视权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法定权利。其目的在于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保持联系、交流互动,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探视的方式、时间等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例如,双方可约定每周探视一次,每次时长若干等。若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注意,探视权的行使应以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为前提。若探视行为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法院可依法对探视权的行使进行调整。
二、离婚后有没有权利将孩子带回老家
离婚后是否有权将孩子带回老家,需看具体情况。若取得抚养权,通常可带孩子回老家生活,但应保障另一方的探望权。如因带孩子回老家影响对方正常探望,可能引发纠纷。
若未取得抚养权,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带孩子回老家,属于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对方有权要求带回孩子,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解决。
双方应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履行权利义务,若情况变化需变更抚养安排,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离婚后有没有房子如何判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全款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有没有探视权时,其实这是一个关系到离异家庭孩子成长与亲情维系的重要问题。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实际行使探视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状况。比如一方故意阻碍另一方探视,或者探视时间、方式等难以协商一致。若您在离婚后探视权方面有任何困扰,无论是探视受阻、探视安排不合理,还是其他相关问题,都别发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探视权相关法律规定,并为您提供妥善的解决方案,让您能更好地守护与孩子的亲情纽带。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