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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魏宪合律师打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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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6 · 1182人看过
导读:魏宪合自2010年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主要为西安咸阳,也包括渭南、安康等地。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他累计办案超2000件,曾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最终帮助当事人胜诉回款。

执业背景资历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凭借这些经历,他在法律领域积累了广泛的人脉和丰富的资源。累计超2000件的办案量,让他在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深入的实践,能够更好地应对不同类型的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代理建设工程案

在“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案件中,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xx公司与XXX司签订分包协议,完成施工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魏宪合律师作为xx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一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提交不同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分包合同有效,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开启二审程序

二审办案过程

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XXX司质证认为仅能证明马X为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进一步审查案件事实。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且其主张已支付的部分款项无证据证明已支付给xx公司。魏宪合律师在整个过程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协助xx公司进行举证和辩论,维护其合法权益。二审法院最终认定一审事实清楚,为判决结果奠定了基础。

案件终局结果:

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等法条,作出判决。驳回XXX司上诉,维持原判,即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此判决为终审判决,魏宪合律师成功帮助xx公司在这场工程款保卫战中胜诉,实现了“胜诉回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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