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开始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243091。他是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近二十年来,他一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在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占比约80%,对贪污、受贿、故意杀人等多种重大及普通刑事案件均有涉及。
“典型案例众多”
郑勇律师办理了诸多典型案件。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辩护团队紧密协作,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后,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3000多万元),侦查阶段他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获检察机关采纳对张某不予批捕。吴某滥伐林木案,他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检察机关采纳后,侦查机关直诉,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他仍坚持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不予起诉。
“团队协作出色”
在办案过程中,郑勇律师注重团队协作。以博某抢劫杀人案为例,整个辩护团队相互配合,从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在庭审过程中,团队成员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收集和整理证据,有的负责进行法律条文的检索和分析,有的负责与法官和检察官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团队的共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种团队协作模式也体现在其他案件中,确保了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全面、细致的处理。
“罪轻辩护有效”
在开设赌场罪案件中,被告人李X因与他人通过出售、回收电玩城推币机游戏币赚取差价获利,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提起公诉。郑勇律师经会见被告人、查阅案件材料后,认为指控罪名准确、犯罪事实清楚,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他充分与承办检察官、主审法官沟通,发表李X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罪轻辩护意见,建议判处缓刑。最终合议庭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李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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