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人民检察院逮捕到起诉最长多久
一般情况下,从人民检察院逮捕到起诉,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左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另外,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人民检察院逮捕后不起诉有啥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逮捕后不起诉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包括不存在犯罪行为,或者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比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不再追诉等。
四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七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些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被依法释放,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有以下几种情形及条件:
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从人民检察院逮捕到起诉,侦查羁押期限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复杂的情况。了解这些规定,能让我们对司法程序有更清晰的认知。比如在实际案件中,如果遇到侦查期限延长等情况,当事人及其家属可能会对整个过程充满疑问。像延长的依据是否充分、后续的司法流程还会怎样推进等等。如果您对人民检察院逮捕到起诉的侦查羁押期限相关问题,如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形、不同阶段的衔接等还有更多疑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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