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等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豪。
让我们从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说起。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这些资料均为“秘密级”国家秘密,他将信息泄露后收取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且认为卢XX有自首情节。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程豪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泄露国家秘密与受贿两行为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而非数罪并罚。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他主张卢XX向吴X的借款9,000元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部分短信查询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费用应从受贿数额中剔除。在量刑情节辩护上,他强调卢XX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交其表彰材料证明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提及家庭困难请求量刑考量,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程豪律师“牵连犯、择一重罪”的辩护意见,认为应数罪并罚;在受贿数额认定上,全额认定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在量刑情节认定上,认定卢XX构成自首,采纳了“退赃”的辩护意见,对“立功”因线索未查实、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因与案件无直接关联不予采信。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自首、退赃等情节,对卢XX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
程豪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在卢XX案中,尽管他的核心辩护观点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他的价值不可忽视。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程序正义;他的辩护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呈现给法庭,推动法院审慎裁判;他成功争取到关键的从轻情节,实现了有效辩护;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和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体现了人文关怀。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