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被继承的遗产分配方式如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若都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遗产按下列顺序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被继承人债务该如何进行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遵循以下规则:首先,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若遗产不足以偿债,超出部分继承人无义务偿还。
其次,清偿顺序一般为优先支付处理被继承人后事的必要费用,再清偿应缴纳税款,最后偿还债务。
再者,多个继承人时,按各自继承遗产比例分担债务。
若有遗嘱对债务清偿有安排,且该安排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遗嘱执行。
例如,遗产价值100万,债务50万,继承人继承全部遗产,需在100万范围内偿还50万债务;若遗产仅30万,只需偿还30万债务,剩余20万无需继承人承担。
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有哪些特殊规定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有如下特殊规定:
首先,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其次,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之后,还有剩余遗产时,才能执行遗赠。
再者,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当我们探讨被继承的遗产分配方式时,了解这些规则只是基础。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在法定继承中,若存在继承人认为分配不均,该如何维权?又或者当遗产涉及房产、企业等特殊资产时,分配流程和手续会有哪些不同?这些都是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果您对遗产分配的具体操作、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遗产分配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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