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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理同居纠纷,资深律师助力赢得二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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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8 · 1074人看过
导读:本文讲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执业超10年且办案超2000件。在同居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中,他凭借专业论证与严谨思路,让法院维持原判,展现其诉讼能力。

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专业律师的作用愈发凸显。魏宪合律师,作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他自2010年执业至今,拥有1610xxxxxxxxx5935的执业证号,主要服务于西安、咸阳地区,也服务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其办公地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其执业理念是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他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魏宪合在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的专业能力在实际案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上诉案中,魏宪合律师担任被上诉人杨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上诉人伊XX与被上诉人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的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并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一审时,魏宪合协助杨XX收集证据,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讼请求。然而,伊XX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二审中,魏宪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在庭审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地阐述了《分手协议》的有效性和款项的性质。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款项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诉求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伊XX承担。

魏宪合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体现了他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的专业和严谨,更展现了他对当事人高度的责任感。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魏宪合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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