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新规有哪些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新规主要有:
1.协议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条件: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子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4.财产分割:明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无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二、离婚新规有哪些重要变化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新规有以下重要变化。一是增设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视为撤回。二是诉讼离婚方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为离婚困难当事人提供新的离婚路径。三是明确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向无过错方倾斜。
三、离婚新规对冷静期有何规定
依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
当我们探讨离婚新规有哪些时,除了新规本身的内容,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离婚新规下的财产分割问题,新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方式可能有了新的界定,这会直接影响到双方的权益。还有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新规可能在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方面有了新的规定。如果你对离婚新规实施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怎样确定等问题存在疑惑,或者还有其他与离婚新规相关的法律问题,不要错过解决疑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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