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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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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1704人看过
导读:法院不允许离婚的常见情况包括:一是起诉理由不充分,仅以“夫妻感情不和”起诉却无具体事实证明感情破裂;二是证据不足,缺乏重婚、家暴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三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对方坚决不同意且无法定离婚情形;四是女方处于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除外)。
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法院不允许离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起诉理由不充分:原告仅以“夫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却未提供具体事实依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难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可能不准离婚

2.证据不足离婚诉讼需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重婚家暴等。若证据不充分,法院无法认定感情破裂,会驳回离婚诉求

3.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被告坚决不同意且无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为给双方和好机会,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4.女方特殊时期: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如下: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哪些法定情形法院会准予离婚

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以下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当我们了解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时,还需知道即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也有后续的处理方式。一般而言,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被告不受此限制。而且,即便此次法院不判离,若双方后续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若你对法院不判离后的再次起诉流程、分居认定等相关问题存在疑惑,或是想进一步了解更多离婚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取准确信息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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