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立案的诈骗案件能否和解
已立案的诈骗案件部分情况下可和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但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若符合上述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等条件,当事人可和解,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应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意见,对和解自愿性、合法性审查,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达成和解协议后,公检法可依法从宽处理。不过,若诈骗犯罪情节严重,不符合上述和解条件,则不能和解。
二、已立案诈骗案能否撤案
已立案的诈骗案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案。诈骗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而非由被害人决定是否继续追究。
不过,存在几种可撤案情形。一是没有犯罪事实,即指控的诈骗行为实际上并未发生;二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比如虽有欺骗行为但金额极小未达立案标准;三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四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五是犯罪嫌疑人死亡。
若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公安机关可依法撤案。被害人谅解等因素通常不直接导致撤案,但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情节考量。
三、已立案诈骗案私下能撤吗
已立案的诈骗案通常私下不能撤案。诈骗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非由被害人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在符合特定情形时,才会撤销案件,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即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愿意私下解决,也不能直接撤案。不过,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公安机关会依法继续侦查,检察院会根据侦查结果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在探讨已立案的诈骗案件能否和解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大家了解。一方面,即使案件达成和解,刑事诉讼程序一般也不会因为和解而完全终止,只是在量刑时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另一方面,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也很关键,如果犯罪嫌疑人未按协议履行赔偿等义务,受害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你正在面临已立案的诈骗案件和解相关的难题,或是对和解后的程序、赔偿的落实等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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