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任何纠纷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无纠纷协议离婚需按以下程序办理: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应涵盖自愿离婚的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冷静期怎么计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十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内能否撤回申请
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联)留存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我们探讨无任何纠纷协议离婚如何办理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条款该怎么办。另外,离婚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认定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这些后续问题可能会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出现。若你在无任何纠纷协议离婚办理过程中,或是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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