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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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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6 · 1628人看过
导读:安置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为被安置对象(如按家庭人口面积计算、参与资格认定)的,属共同财产,离婚应分割;一方婚前房产拆迁且协议明确补偿个人、无共同出资的,或基于特定身份(如工伤)明确补偿个人的,属个人财产。关键看取得与夫妻关系及政策规定的关联。
安置房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

一、安置房离婚时算共同财产

这需分情况看。若安置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拆迁安置政策获得,且夫妻双方均为被安置对象,那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拆迁时按家庭人口及面积计算安置房面积,夫妻都参与了安置资格认定等环节,此房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产因拆迁获得的安置房,且拆迁安置协议明确是对一方个人房产的补偿安置,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等,那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有,如果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如一方因工伤获得的拆迁安置房补偿,且明确是对该方个人的补偿,也不算共同财产。总之,关键看安置房的取得与夫妻关系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关联。

二、安置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安置房离婚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安置房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且补偿方式为产权置换,未补差价,则该安置房仍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婚前房产婚后拆迁,以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差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

若安置房是婚后取得,不管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拆迁安置协议中有夫妻双方名字,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安置房离婚未取得房产证怎么分

离婚时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法院通常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法院起诉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另一方有一定产权份额;若按原房屋面积标准安置,一般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若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所得安置房,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对房屋贡献等因素分割。

在探讨安置房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后可能涉及到房产过户的手续和费用问题。另外,如果安置房是按人口分配面积取得的,那么其中涉及个人份额部分在离婚时如何精准划分也是关键。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中可能会较为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新的纠纷。若你在安置房离婚财产分割过户手续、份额划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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