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自2016年开始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的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1641,服务地区主要为昆明,律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永安国家34楼。
王定洪律师有着丰富的职业经历。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他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这段经历让他对司法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2015年1月5日至2016年6月,他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实习,之后成为专职律师,2021年至今担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民商部部长,是民商部主要负责人。
他擅长的领域主要包括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自201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涵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王定洪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于之事,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他会详细查阅案卷材料,与被告人充分沟通,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然后制定多层次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二、主办案例
以徐XX等五人寻衅滋事案为例。2019年8月23日,被告人徐X1、段XX、徐X2、王XX、汪XX五人因购房贷款受阻无法支付尾款,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首付款,协商未果且经民警告知依法解决后,仍未合法维权。当日14时许,四人驾车撞坏路障礼宾杆,伙同汪XX持凶器进入销售中心,毁坏财物并威胁工作人员,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1182元,五人被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王定洪律师是被告人王XX的辩护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和其他辩护律师一起开展了多项工作。首先是全面阅卷与沟通,详细查阅案卷材料,与被告人充分交流,了解案件全貌和被告人情况。接着制定辩护策略,大家对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将重点放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上。提出关键辩护意见,如争取自首情节认定,强调被告人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部分律师提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小应认定为从犯,但未被采纳;强调各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财物损失小,社会危害性有限;部分律师还分析了被害人过错,但也未被采纳。此外,律师推动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奠定基础。
最终,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认可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五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在本案中,王定洪等律师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权利,争取到有利程序,精准把握量刑情节使被告人获得相对较轻刑罚,为被告人提供专业法律指引,稳定其情绪,还搭建了被告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桥梁,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王定洪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