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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时间:2024-07-10 11:02:35 浏览:3757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北京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北京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办理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

办理流程

先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再拿着户口迁出证到所要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不管是出于怎样的原因而需要在北京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此时建议当事人最好先了解清楚北京户口迁移手续是怎么办理的,需要实际提供哪些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北京户口的迁移手续相对于其他的省市是比较复杂的,若大家在这方面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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