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从军经历。这段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陈兵兵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团队主办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办理案件近1000件。
陈兵兵律师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其执业理念是“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敢于创新,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他还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在业内赢得广泛赞誉。
二、主办案例
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这是一起典型的共同盗窃案件,涉案嫌疑人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并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核心争议在于如何为刘X争取从轻处理,避免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
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陈兵兵律师及时介入。他没有局限于案件事实本身,而是着眼于全局,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辩护策略。
具体法律行动:
1.固定有利情节,夯实辩护基础:陈兵兵律师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调促成刘X与同案人员共同向被害单位进行赔偿,并成功获得了对方的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
2.善用刑事政策,引导从宽处理:陈兵兵律师协助刘X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重要的程序和政策依据。
3.论证“情节轻微”,争取不起诉空间:陈兵兵律师在法律文书中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综合全部情节,充分论证其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经过陈兵兵律师的有效工作,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定,刘X的行为虽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重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这一结果不仅使当事人免于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也充分体现了专业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精准的法律判断和有效的沟通,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的法律权益。
陈兵兵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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