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共同财产如何进行认定
继承共同财产认定要区分不同情况。
若被继承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份额归配偶,另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先分一半给在世配偶,剩余一半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若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需先对家庭财产进行析产,确定被继承人的份额,再作为遗产继承。例如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房,要按各自出资等情况确定被继承人的部分。
对于遗嘱继承,若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继承中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区分
继承中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十分关键。共同财产一般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通常为夫妻共有,一方去世时,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遗产。
个人财产则是公民个人拥有的财产,如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赔偿款等,这些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全部属于可继承遗产。
区分时,要查看财产取得时间,婚前取得多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看是否有财产约定,有约定从约定。还可依据财产性质判断,具特定人身属性的多为个人财产。
三、继承中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法定继承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明确该遗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那么该财产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甲在婚姻期间,其父亲去世未留遗嘱,甲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甲父亲留有遗嘱指明遗产只给甲,该遗产则是甲个人财产。
在探讨继承共同财产如何进行认定时,除了明确认定方式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继承共同财产在分割时,若存在多个继承人,该如何合理分配就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来说,会遵循平等分配原则,但也会考虑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继承共同财产在后续的管理和使用上,各继承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该如何界定也是个重要方面。如果您对继承共同财产的认定、分割、管理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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