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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分割的财产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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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4 · 1562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可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双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明确归一方除外)及其他。军人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按婚姻年限乘年平均值为共同财产;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购买且登记一方的房屋也属共同。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明确归一方的继承赠与、专用生活用品等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离婚后要分割的财产有什么

一、离婚后要分割的财产有什么

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开办企业盈利等;知识产权的收益,像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收入;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属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也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离婚分割的财产包含哪些

离婚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三、离婚中哪些财产不参与分割

离婚时,以下财产不参与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购买时间可通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所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明确房产由夫妻中一方继承,或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赠与一方。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具有个人专用属性的物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具体依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

当探讨离婚后要分割的财产有什么时,除了常见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财产类型。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像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经济回报;以及一方在企业中的股权,其对应的财产权益也属于可分割范围。另外,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购买的商业保险,其现金价值部分也可能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您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细节,比如某些特殊财产如何认定、分割比例如何确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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