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现任丈夫不同意看小孩咋办
首先,您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这是基于亲子关系的法定权利。
若现任丈夫不同意您看小孩,您可先尝试与他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其您探视孩子的合法权益及重要性。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探视权之诉。
在诉讼中,您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如出生证明等,以及对方阻碍您探视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定探视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一般会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比如可能判决您定期探视,可周末或节假日将孩子接走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等。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二、离婚后现任不让给孩子抚养费咋办
首先,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若对方不让支付抚养费,您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其这是法律规定。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您需提供如离婚协议、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抚养义务及对方阻碍支付的情况。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对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措施,以保障子女能按时获得抚养费,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现任丈夫是否需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现任丈夫通常无需支付前任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支付主体是子女的亲生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但如果现任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承担了继子女的抚养责任,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可能需继续承担一定抚养义务。不过这种情况一般基于自愿抚养行为和法律事实认定。所以正常情况下,现任丈夫没有法定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除非存在特殊的抚养事实和法律认定。
离婚后现任丈夫不同意看小孩咋办?首先要明确,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是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其现任配偶,若现任丈夫阻挠,本质是直接抚养方未履行配合探望的法定义务。遇到这种情况,除了先与直接抚养方沟通协调,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法院可采取训诫、罚款等措施督促履行);若对方持续阻挠严重影响子女与你的情感联结,甚至可收集证据申请变更抚养权。你是否正面临此类困扰,对强制执行流程、证据收集或变更抚养权条件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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