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显失公平合同如何撤销
依据《民法典》规定,若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首先,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其次,受损害方需准备能证明合同显失公平的证据,比如合同文本、交易记录、市场行情资料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撤销合同的申请及相关证据,启动撤销程序。在庭审或仲裁过程中,充分阐述显失公平的事实和理由,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裁判。
二、显失公平合同撤销需满足什么条件
显失公平合同撤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订立时双方权利义务显著失衡。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结果对自己极为有利,对另一方明显不利,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2.受损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需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撤销权需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并作出撤销与否的裁判。
三、显失公平合同撤销有时效限制吗
显失公平合同撤销有时效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受损害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最长不超过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
当我们探讨存在显失公平合同如何撤销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显失公平合同撤销后,会涉及财产返还和损失赔偿问题。如果合同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双方需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若一方有损失,另一方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显失公平合同的认定有时存在争议,不同情况的判断标准可能不同。如果你对显失公平合同撤销的具体流程、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关于存在显失公平合同如何撤销的详细内容,不要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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