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婚姻离婚冷静期多久可以离婚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具体流程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如何办理离婚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当初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在此期限内,任何一方未去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无法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申请,后续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三、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反悔后另一方仍想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在探讨民法典婚姻离婚冷静期多久可以离婚时,除了了解冷静期的时间规定,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该如何处理,以及冷静期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婚手续又会怎样。若一方在冷静期反悔,离婚程序便会终止;而冷静期结束后未及时办理,也需重新申请。离婚过程中还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潜在问题。若你对这些相关问题或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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