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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迟延的双倍利息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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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694人看过
导读:判决生效迟延的双倍利息按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以未履行债务本金为基数,一般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加倍部分按日万分之三计算。如10万元迟延60天,一般利息1050元、加倍部分1800元,总计2850元。需注意具体计算可能因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有所差异。
判决生效迟延的双倍利息怎么计算

一、判决生效迟延的双倍利息怎么计算

判决生效迟延的双倍利息通常按照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来计算。一般以未履行的债务本金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再以未履行的债务本金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例如,某债务本金为10万元,迟延履行了60天,那么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为100000×0.0175%×60=1050元,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为100000×0.03%×60=1800元,总计2850元。需注意,具体计算可能因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二、迟延履行双倍利息起算点怎么算

迟延履行双倍利息起算点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指定分期履行,从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未指定履行期间,则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例如,判决书规定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欠款,若判决于6月1日生效,那么履行期到6月10日止,6月11日就开始计算迟延履行双倍利息。需注意,计算基数通常是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但不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执行过程中存在中止等特殊情况,要依法依规确定相应的起算点。

三、迟延履行双倍利息起算点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迟延履行双倍利息起算点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若生效法律文书未指定履行期间,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比如,判决书规定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货款,若判决于6月1日生效,指定履行期到6月10日,从6月11日起开始计算迟延履行双倍利息。若文书未指定履行期,6月1日生效当天即为起算点。需注意,在计算时要准确把握生效时间和指定履行期间,以确定正确的起算点。

当我们探讨判决生效迟延的双倍利息怎么计算时,除了计算方式本身,你还需要知道迟延履行期间的起算和截止时间也至关重要。起算日期一般从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开始,截止日期通常是实际履行之日。并且,若在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了部分履行的情况,利息的计算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分段进行计算。如果你在计算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或者对迟延履行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不用焦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逻辑和计算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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