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
一般情况下,恶意串通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判断恶意串通需证明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他人权益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互勾结的行为并造成他人权益受损。
若当事人能证明合同双方存在恶意串通且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合同会被认定无效。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恶意串通合同是否必然无效
通常情况下,恶意串通合同必然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4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构成恶意串通需满足主观上双方有损害他人权益的故意且相互勾结,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一旦符合这些条件,合同自始、当然、确定无效。
不过,若恶意串通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就不适用该条款判定无效。比如双方串通订立合同仅涉及彼此利益分配调整,未影响第三方,合同不一定无效。
三、恶意串通合同无效有例外情形吗
通常情况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不过,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该类合同无效存在一般意义的例外情形。
但在司法实践中,若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虽损害特定第三人利益,但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或存在其他更优先保护的法益时,可能需综合考量。比如,合同虽存在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某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但合同履行有助于维护市场交易稳定、保障众多消费者权益等,法院可能会基于利益衡量作出不同判定。不过这并非普遍的例外规则,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当讨论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时,除了对合同本身效力的判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恶意串通合同被认定无效,那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如何处理呢?通常是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在实际中如何收集证明恶意串通的证据也是一大难题。如果您对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判定、财产处理或证据收集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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