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自2020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服务地区为济南,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
他身兼数职,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执业至今,姜凯文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刑事辩护及解决民商事争议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多次取得不起诉、缓刑等成果。同时,他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以及演绎合同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其执业理念是“忠于委托,极致专业”。
姜凯文律师还荣获诸多荣誉,如2020-2021年度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政新星”,2022年度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卓越律师”、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十大无罪辩护案例,2023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2024年盈科全国优秀律师、盈科百名新质生产力法律服务优秀律师、刑民交叉典型案例,2025年百名青年新锐律师等。此外,他还兼任山东省电视台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山东省人民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等栏目特邀嘉宾、济南市电视台《护航律师团》首批公益律师。
二、主办案例
本案是一起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案件。2021年10月31日,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张xx、闫X、马x为博取x球、提升公司小程序点击率,编造并发布了包含虚假疫情的短视频。视频浏览量达453581次,独立访客量6213人次,被转发64次。同年11月1日云南公安机关发现该虚假信息后联系XX公司,同日该视频被封控。
姜凯文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首先结合疫情期间的背景特点,提出嫌疑人发布视频不仅是为了引流,还能警醒社会群众,加强群众对“新冠”等病毒的重视程度。其次指出本案所涉视频内容虽有夸大成分,但并非完全虚构。最后从嫌疑人所在单位为网络信息传媒公司这一角度出发,提出若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或可预防或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进而向检察机关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
最终,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闫X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因闫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闫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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