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2015年开始执业,现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做检察官5年,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岗律师后,他不仅继续办理刑事案件,还通过3年学习和办案,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高的认识,尤其对“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20年他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刑事案件。张烜墚律师担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等多个职务,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是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导师,还获得2024年桂客年会最受欢迎律师等荣誉。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较高,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此外,他还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
在主办案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上诉人安X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专业分析。律师团队经分析认为,本案存在两个核心的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有虚开发票行为,但已将涉及的相应税款全部足额缴纳,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犯罪行为所要求的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发生在2013-2014年,至案发时已远超法定追诉时效。张烜墚律师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多次、深入的沟通,系统阐述了上述辩护意见,并提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力促在侦查阶段解决问题。经过张烜墚律师的专业辩护和有效沟通,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公安机关遂决定对安X予以释放,并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最终,被告人安X终获无罪的实质性结果,避免了被起诉和判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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